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2009年人身损害赔偿新数据

  

2009年人身损害赔偿新数据

苏高法电【2009】69号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8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江苏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08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680元    【51.17元/天,1556.7元/月】
   2、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11978元    【32.81元/天,998.16元/月】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357元    【20.16元/天,613.08元/月】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5328元    【14.60元/天,444.00元/月】
   5、职工年平均工资            31652元   (半年15826元)

  友情链接  
宿迁律师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中国法律信息网 宿迁房产网 中国普法网 人民法院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日说法
宿迁劳动保障网 宿迁市公安信息网 宿迁房产网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公安部 宿迁法院网
车辆违章查询 江苏监狱网 法律图书馆 徐州市中院 淮安市中院 南京市中院 无锡中院 常州中院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