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1、 什么是政务信息?
答:政务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由政府机关掌握的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二是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三是由特定载体所反映的内容,这些载体包括纸质载体、胶卷、磁带、磁盘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
2、 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建立一个反应灵敏、采集准确、传递及时的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党政领导机关反映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对于各级领导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我国中央和地方知识产权及相关工作的动态,发现和解决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和部署相关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和决策参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3、 如何进一步加强相关主管部门的政务信息指导工作?
答:进一步加强主管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政务信息的指导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五方面:(1)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和重要政策以及知识产权的中心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下发近期政务信息工作要点,部署相关部门在相应的时间段内应重点关注、调研和报送的信息类别;(2)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相关政务信息主管部门定期组织针对知识产权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从中挖掘整理有价值、规律性、具有参考意义的信息予以上报;(3)充分调动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以定期约稿等形式,发挥其从事专门性研究的优势,在报送有深度的调研类信息上投入更多的力量;(4)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季度在《专利工作动态》上发布一次当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报送的政务信息的被采用和领导批示得分情况;(5)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性的政务信息工作交流会,定期对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
4、 如何提高编辑和报送的政务信息质量?
答:提高编辑和报送的政务信息质量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紧密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和热点问题;(2)要善于发现和总结事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全局性、苗头性和倾向性情况;(3)注重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到调研充分、数据确凿;(4)报送的信息的文字力求精练,做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引人入胜。
5、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信息的渠道有哪些?
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信息的渠道主要包括:(1)直接向《专利工作动态》报送稿件,接受稿件的电子信箱为gongzuodongtai@sipo.gov.cn;(2)直接向主管政务信息的部门报送稿件,接受稿件的电子信箱为maning@sipo.gov.cn;(3)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知识产权局主管政务信息的部门报送。
6、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用政务信息的方式有哪些?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用政务信息的方式主要有在《专利工作动态》上刊登,在《知识产权工作简报》上刊登,制成《知识产权局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