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信访问题,要从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转变
□确保领导干部不说违法的话,不表违法的态,不办违法的事
今年8月,中央政法委推出新规:对于那些进京上访量较大的省份,中央政法委将派出接访组,就地处理那些可能进京的上访案件。在此之前,中办、国办还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来专事规范信访问题。解决信访问题被摆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越来越高,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日渐强烈,这就要求我们在解决信访问题时,不能按照过去传统的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而要有所创新,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转变。
浙江省从2005年开始试行省级领导干部接访律师参与,实践证明这不失为解决信访问题,尤其是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一种好模式。目前,浙江省已将这种模式推广到省、市、县三级。从这几年运行情况来看,它能让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更强,处理信访的成功率更高。
现实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大多发生在基层,本都应在基层解决。除了个别上访者无理纠缠外,主要还是当地一些领导干部没有重视,没有依法去处理,最后导致矛盾越来越大,只能越级上访甚至激化。所以说,解决信访难题,基层是重点,领导是关键。
去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县政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今天所报道的浙江余姚市领导干部接访律师随行现场解决信访问题,就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一个典型。
领导干部下访基层,为何要律师参与?
因为,信访中涉及的问题有的并不复杂,事实清楚,相关政策依据也明确,领导下访时就可当场解决,但很多信访都涉及法律问题。尽管经过全民普法,领导干部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甚至在任前也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但是,我国法律知识结构庞杂,非法律专业的领导干部只能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知识,不可能熟练地用法律来分析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说几句无关痛痒的空话,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有损于领导干部的形象。此时,领导干部身边如果有律师这个“活的法律字典”,就可随时向律师咨询,了解分析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尽力给予满足和解决,也可以随时对个别人不切实际的“漫天要价”,从法律和政策上予以解释,现场依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领导干部法律专业知识的不足,能有效避免行政的随意性和以权代法,能确保领导干部不说违法的话,不表违法的态,不办违法的事。
律师参与领导干部的接访,是件好事。把好事办好,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要防止参与律师以领导干部随行律师的名义作个人宣传,招揽业务;二是律师必须站在法律的公正立场上,维护政府和百姓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脱离法律,一味地帮政府说话。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只有让“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共识,“言必合法,行必依法”才能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才能逐步提高。来源:人民日报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