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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强行中止抢救妻子亡:脑死亡成交锋焦点

  

  备受社会关注的“丈夫拔掉病危妻子氧气管”案件,昨日(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此案由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的庭审分为两部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文裕章提起刑事诉讼,刑事诉讼结束后,法庭又对胡菁的母亲肖某向被告文裕章提起的民事诉讼进行了审理,民事诉讼的主要内容是要求文裕章向死者及亲属作出总数128万元的经济赔偿。

  庭审于昨日上午10时开始,中午休庭后继续审理到下午5时许。控辩双方围绕几大焦点问题在法庭上展开激烈交锋。庭审共持续5个小时,法院将择期宣判。

  昨日的庭审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家媒体记者,本报记者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脑死亡”成争论焦点


男子拔掉昏迷妻子氧气管


阻止医护人员重新救治


  在昨日庭审中,通过公诉人、被告人文裕章、死者胡菁家属以及深圳市二医院的医护证人的讲述,还原了34岁的武汉籍女子胡菁死亡的全过程。

  犯罪嫌疑人文裕章(深圳岗厦人,37岁)与死者胡菁(34岁)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一女。2009年2月9日晚8时许,胡菁突然在家中昏倒。文裕章打120急救电话后,又亲自驾车送胡菁前往医院,途中遇到龙岗区雪象医院的急救车。文裕章拦下救护车,医务人员在急救车上对胡菁进行了抢救。到雪象医院后,一度没有呼吸、心跳的胡菁经过抢救后,又有了心跳、血压,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只能靠呼吸机呼吸。

  次日零时许,胡菁被转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据医护人员证实,经过7天的治疗,胡菁的血压已有好转,但始终不能自主呼吸,处于深度昏迷。

  2月16日下午3时许,文裕章到病房探望胡菁时,突然大哭着将插在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医护人员制止未果;而文裕章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医生、护士对胡菁进行重新插管救治,并表示放弃治疗。下午4时许,胡菁宣告死亡。

  胡菁的母亲和姐姐随后拨打110报警,晚上7时许,文裕章来到派出所协助调查,随后被刑事拘留。3月4日,深圳市福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批捕犯罪嫌疑人文裕章。

  在昨日的庭审中,身穿“深二看885”囚服的文裕章,对整个案件的基本过程供认不讳。

“拔管”因不想让妻子太痛苦


公诉人与死者亲属不接受


  胡菁为何突然在家中昏迷?丈夫为何拔掉昏迷妻子身上的“生命管”?在昨日的庭审中,众人关注的“拔管案”焦点问题仍没有准确答案。

  “胡菁很怕疼,我不想让她太痛苦,想让她有尊严地离开。”昨天,文裕章在法庭上不断重复着他拔掉妻子身上“生命管”的原因,“我当时一时冲动才拔掉了那些管子,我很后悔,我对不起所有的亲人。”文裕章数次哽咽流泪表示后悔。

  而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文裕章表示胡菁昏迷倒地的当天上午,他们全家还一起去海边玩,回来的时候胡菁说自己头昏胸闷,晚上就突然昏迷倒地,在场的他却并不知道胡菁为何突然昏倒。

  文裕章称:去年2月16日上午,医生曾告诉他要为胡菁切开气管治疗。而他的父亲当年就是因切开气管后,肺部感染而去世的。这种治疗十分痛苦。当他去探望胡菁时,想到妻子也要受苦,非常心疼,不想让她再受苦,因此才冲动地拔掉了胡菁身上的管子。

  然而,公诉人和胡菁的母亲、姐姐却并不接受文裕章的说法。

  中山大学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胡菁当日昏迷及颅内出血是由其自身的脑血管畸形破裂出血引起的。

  深圳警方的法医鉴定结论则是:因为文裕章拔掉了胡菁抢救仪器的管道,导致其呼吸停止死亡。

武汉上大学 同学结伴侣


12年婚姻毁于“第三者”?


  记者了解到,文裕章和胡菁在武汉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时是同学,两人在大学时就开始谈恋爱。胡菁毕业后就随文裕章来到深圳,并于1997年11月结婚,并生下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在文裕章所在的岗厦村村民眼里,他们的家庭在出事前十分和谐美满。

  深圳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昨天在法庭上提交了一份手机话费清单,其中显示文裕章从2008年11月开始至胡菁死亡前,与一位名为“张丽”(音名)的女人频繁地通话、发短信,其内容十分暧昧,甚至在半夜通话长达3个小时。

  胡菁的母亲肖某则对胡菁的昏迷原因表示强烈质疑,虽然法医出具的鉴定说胡菁有脑血管畸形,但如果没有受到刺激怎么会突然昏迷?

  肖某说,她每年冬夏两季都要到深圳来帮胡菁小两口带孩子,去年冬天她来的时候就发现文裕章经常晚归,当她询问女儿“文裕章是否在外面有女人”时,已对文裕章产生怀疑的胡菁曾表示:“如果他在外面有第三者,我就和他同归于尽。”

  对于在庭审中控方提出“张丽”这个女人,文裕章称她是另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关系才接触频繁,不存在特殊关系。他同时表示:在胡菁昏迷住院后,“张丽”一直在鼓励他不要放弃。

拔管前妻子是否已死亡


“脑死亡”成交锋焦点


  昨天的庭审还证实,经过7天的治疗胡菁始终没有苏醒,一直依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和心跳。中山大学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的罗斌,在法庭上展示了胡菁的脑组织图片,显示胡菁生前就已患有脑血管畸形的疾病,正是由于其脑内出血导致大脑生命中枢出现了不可逆转的病变,最后致使胡菁死亡。

  文裕章的辩护律师昨天请来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现场讲述“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并认为胡菁在被“拔管”前已处于“脑死亡”,文裕章“拔管”实际上并不是胡菁死亡的直接原因。

  针对辩方提出的“脑死亡”之说,公诉人明确表示“脑死亡”至今仍是世界各国在探讨的理论话题,在我国医学、法律上并不能作为判断死亡的标准。而胡菁在医院接受治疗时,院方未对其脑部进行CT等检查,不能断定当时胡菁已“脑死亡”。

  检方表示:胡菁在文裕章拔管前仍有心跳,并靠呼吸机维持呼吸,这也就意味着胡菁仍然活着。而文裕章在明知“拔管”后果的情况下,不顾医务人员劝阻强行“拔管”,最终导致胡菁死亡,应认定为故意杀人。

“脑死亡”能否成为判决标准


强行拔管是否等于“安乐死”


  该案也引起了深圳法律界的高度关注。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昨日向记者表示,该案面临两大法律难题:一是“脑死亡”是否能成为最终判决的标准;二是文裕章为了让妻子“有尊严地离开”而强行拔管、阻止治疗,是否是外界关注的“安乐死”?

  目前我国医学上采取的死亡标准是指心肺死亡标准,即脉搏、呼吸、血压的停止或消失。卫生部2003年曾就“脑死亡”进行过探讨,并曾提出判断“脑死亡”的有关标准,但并未在医学上实施。

  我国的法律也没有“脑死亡”的概念。深圳市二医院出具的胡菁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而深圳警方的法医结论则是“胡菁是在文裕章拔管后,呼吸停止死亡”。

为胡菁和孩子讨个公道


六旬老母索赔128万元


  在昨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胡菁母亲肖某的委托律师向文裕章提出了128万余元的索赔金额,其中包括死亡赔偿、精神赔偿、抚养费、交通费等。这个数字大大低于坊间流传的“2000万元巨额索赔”传言。

  据了解,胡菁的父亲已去世,母亲肖某和姐姐胡某现住在武汉市汉阳区郭茨口一小区内,胡菁的姐姐于去年4月从武汉一家公司下岗。

  另外,坊间广泛流传的说法是,文裕章家中十分富裕。知情者称文家为岗厦村首富,资产至少数千万。

  “我们绝不是为了钱来打官司,而是要为胡菁和她的孩子讨个公道。索赔的128万元里还包括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胡菁的母亲肖某告诉记者,她把胡菁和文裕章的女儿在武汉抚养到6岁才送回深圳,胡菁死后这一年多,一直是她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我们提出的索赔金额是有依据的。”她同时又表示:“法院最后判多少就是多少。”

  在法庭上,辩方律师认为原告提出的索赔项目中存在不实。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同意就民事索赔进行庭下调解。

  被告人文裕章在进行最后陈述时流泪表示:他对自己的“拔管”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并向胡菁的母亲承诺,一定会赡养老人到底,并请求法官能对他从轻处罚,让他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来源:长江日报   彭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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