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给三亚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近日,三亚城郊检察院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田某某依法予以批捕。田某某是海南省第一例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监督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是三亚市第一位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2009年9月19日,海南李平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某某承包了三亚鹿回头小东海项目商业街工程结构工程。同日,其又与邹某某签订了“内部工程施工劳务合同”。2011年9月,该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但田某某却以种种借口拒不支付邹某某等11名工人劳动报酬175600元。田某某在接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仍未及时发放所拖欠的劳动报酬。截止2012年8月底,尚有30600元劳动报酬未支付。
2011年12月29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在承包三亚市“同心家园”工程的过程中因涉嫌恶意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三亚城郊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随后,田某某被刑事拘留。2012年1月,田某某被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曹某仍然拖欠两项工程劳动者劳动报酬。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打击破坏诚实信用市场原则的行为,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三亚城郊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