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带着连襟陈某去参加亲戚的葬礼,没想到却是另一场葬礼的开始。今日,宿豫法院当庭宣判一起由徐某引发的交通肇事案。徐某驾车导致乘车人陈某死亡,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情回放:2016年8月28日17时许,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摩托车上坐着其连襟陈某,两人商量着一起去参加亲戚的葬礼。摩托车行驶到宿豫区境内苏325线64KM+150处,悲剧发生了。摩托车与戴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徐某的连襟陈某严重颅脑损伤合并颈部损伤而死亡。经公安机关鉴定,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悲剧的发生让徐某痛心不已,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几次哽咽,然大错已铸.徐某在法庭上当庭认罪,并悔不当初,事后积极赔偿陈某的损失,获得其谅解。法庭考虑到被告人徐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赔偿被害人陈某亲属的损失,且已获得了谅解,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法庭对被告人徐某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当庭判决后,被告人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寄语:谁也不愿看到此等悲剧的发生,好端端的生命就这样去了,可叹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珍爱生命,安全驾驶。但逆耳忠言又容易被忽视,当车祸降临的时候,一切语言都已苍白。
法官提醒:驾驶员朋友,车祸猛于虎矣,请遵守交规、珍爱生命,安全驾驶!